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招标公告

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有关要求,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进行2019年度-2020年度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回收商资格审查工作。受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开展本次废旧物资回收商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审查合格的回收商方可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该类物资回收处理不允许分包、转包。按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办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

一、资格审查条件

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回收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报废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31:421-001-31或HW49:900-044-49);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8类)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8类)的运输公司合作(提供合作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8.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9.对竞买的报废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10.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纳入“黑名单”的回收商。

11.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审查文件;若申请人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在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废铅酸蓄电池类别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质,并在国家电网公司平台进行通报。

二、资格审查申请

(一)文件组成

1.申请书

申请人应严格按附件1格式提交《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回收商资格审查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2)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校验后退还);

(3)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校验后退还);

(4)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如: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等)复印件,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请提供相应文件或情况说明原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原件校验后退还);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原件校验后退还);

(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类别包含8类)复印件;如委托运输,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被委托运输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运输协议原件校验后退还);

(7)回收商信息备案表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8)从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的声明,并加盖公章;

(9)储存、拆解及装运废旧物资的设备、场地清单及证明材料;

(10)参与的回收商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打印版,内容必须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资料递交截止日前;(查询方法详见附件4)

(11)申请人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文件的签署

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由授权代表逐页签字或逐页加盖公章。

(三)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1.申请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包括申请书、其他文件材料)胶装成册,密封包装,各封装上应醒目标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参审文件”字样,还应标明回收商名称,按要求提交。

2.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回收商,须于 2019年5月29日上午09:00 - 11:00将参审文件提交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427号,1号培训楼526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3.不接受电传、电报、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参审文件。

4.申请人请随身携带公章及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文件审查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按照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主要业绩),对资格审查文件及各类证件原件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合格入围回收商。

2. 资格审查委员会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资质要求的申请人,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3. 本次资格审查合格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对入围的合格回收商进行动态管理,存在下列情形的,将取消参与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格:

(1)在有效期内,省公司有权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废旧回收商管理的变化,要求回收商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评审,评审不合格的;

(2)通过审查的回收商提供的资质材料有效期截止日早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且未在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协议等)到期前一周提供补充材料接受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规定,被考核存在违约责任的。

四、其他有关说明

资格审查合格且尚未办理电子钥匙的回收商,需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进入《业务指南及下载专区》板块,参照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步骤,及时办理电子钥匙,以便参加后续的竞价活动。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告知保证金缴纳和《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相关事宜安排。

五、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427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查 废旧物资回收 废铅酸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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