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台视频会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防汛防台视频会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防汛防台视频会商系统建设的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5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就防汛防台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 PYCG********9

二、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防汛防台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采购预算:45万元);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集中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布的时间和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均可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公司简介及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4、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 下午14:30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七、报价开始时间:2019年5月22日 下午 14:30

报价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会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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