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公司关于2019年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鼎信公司关于2019年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广西梧州一号农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蒙式康
委托代表:宋金培
地址:梧州市机场路15号8#楼1#铺
联系电话:137*****938 135*****011
我公司于2019年5月9日上午8时10分收到贵方以现场递交纸质版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2019年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WZZC2019-G1-80013-GXDX)的质疑函原件。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针对质疑事项1:“招标产品技术指标不适合农作物 招标文件要求招标货物的技术指标为:氮磷钾≥35%,单一含量≥8%,有机质≥15%。如若按照此指标,那么氮磷钾未8-19-8,有机质为15%,也符合招标要求,却不适合水稻的生育需求,如果采购此类货物,必定浪费国家财政资金,同时将给当地种植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原本利民的好事,会被做成怨声载道的坏事。”的答复如下:
本项目招标内容已明确本项目采购的肥料是用于富硒水稻种植的,贵方提出的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针对质疑事项2:“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不合理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商务分”中,要求“投标人2015年来获得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驰名品牌”、“投标人2015年来获得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明显只适用于生产厂家,不适合于代理商,试问哪个行业协会会颁发给经销商此类驰名品牌和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故要求公开此项目中标单位标书,如果此项得分,我单位将监督检查此驰名品牌和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真实性。”的答复如下:
作为厂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厂家出具授权经销委托书给经销商,
经销商可代表厂家参加经营许可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贵方提出的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针对质疑事项3:“信息公开不透明 中标信息只公开了中标单位,但未公开的信息如下:(1)综合评分中标单位得分及其他投标单位得分,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若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中标条款及中标合同,将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条例。
(2)未公开中标方所代理的产品信息(包括厂家和产品),公布此项的目的不仅在于核实评分项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并且在于产品的对于应用作物的适合性。(3)未公布中标单位根据综合评分法的各项分数,我单位本着为农服务的原则,代理全国知名品牌产品,并且在本地经过多年的实验,是符合当地水稻种植的优良产品,并且投标金额最低,帮助国家节约财政资金48.6万元人民币,但却没有中标,且不知道自己的根据综合评分法所得分数,对中标的各项分数也不知情,质疑评分期间存在严重的暗箱操作及评委的渎职行为。”的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贵方要求公布各投标单位评审分数及中标方相关信息是不符合规定的。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并不是低价就会中标。而且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顺序推荐不少于一名中标候选人。贵方提出的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四、针对质疑诉求 “1、公布中标方综合评分各项分数及总分数;2、公布中标当标书并重新核查资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资料需要提供原件供核查;3、公布各投标方分数并确定顺序中标人;4、合同履行期间,我单位将全程监督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供应、种植户的使用情况,同事监督采购人是否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标书、中标合同要求供应商履行,如存在弄虚作假、坑农害农、浪费国家财政资金,我方将投诉到当地财政部门、纪检委及省级主管部门。5、此次招投标数量多、金额大,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招标的文件制定发布、招标及评分过程监督执行、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公开性、公平性,不规范、不严谨,存在渎职行为,浪费国家财政资金。”的答复如下:
1、针对诉求第1、2点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因此驳回贵方的第1、2点质疑诉求;
2、针对诉求第3点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贵方要求公布各投标单位评审分数及中标方相关信息是不符合规定的。本息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顺序推荐不少于一名中标候选人。因此驳回贵方的第3点质疑诉求;
3、针对诉求第4点答复:中标人对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由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进行监管。贵方提出的第4点质疑诉求缺乏相关法律依据,驳回第4点质疑诉求;
4、针对诉求第5点答复:本项目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且本项目的招标按法规规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文件预公示。我司按自治区财政厅指定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了招标公告。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符合规定不少于20日。本项目采购过程遵循政府采购基本原则。贵方提出的第5点质疑诉求缺乏相关法律依据,驳回第5点质疑诉求。
综上所述,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梧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鼎信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标签: 无机复混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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