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政府元光大院室外配套及室内零星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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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九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启明星广告装璜有限公司、福建融圆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区政府元光大院室外配套及室内零星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9】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纸质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1000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芗城区政府元光大院室外配套及室内零星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100万元的属于中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5月27日10:00时前(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应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或保函形式(保函可以银行保函或经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的担保公司的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5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05月18日前将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邮箱(shanxiruichi@126.com)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557,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shanxiruichi@126.com

电话:0596-*******

联系人:小陈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 室外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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