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事项征询(委评征〔2019〕027号)招标公告

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事项征询(委评征〔2019〕027号)招标公告


根据《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宜发改法规〔2018〕48号),我委拟将下列事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项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化工类、节能类

二、项目单位(法人)及联系人:

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

严昭 134*****376

三、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人:

湖北海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谭雷 130*****000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系迁建项目,拟将原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整体拆除搬迁至宜都工业园区内,并在搬迁过程中对生产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优化产品结构。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粉状磷酸一铵40万吨,生态磷酸二铵20万吨,工业磷酸一铵10万吨,聚磷酸铵5万吨,氟硅酸钠0.5万吨,配套硫酸120万吨。项目建成后,综合能源消费量50183.23tce/a,其中:新鲜水144.6万吨、脱盐水153.6万吨、电力14522.04万kWh、240吨柴油、5715吨燃料煤。

五、上报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215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评估内容及重点:节能报告审查。

七、专家要求:副高级(含)以上专家不少于5人,化工工艺、化工设备、电气、建筑、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且从事节能工作的专家,化工工艺、化工设备专家需来自化工企业或化工设计单位。

八、其他要求:需现场踏勘

九、评估时限:10个工作日

十、评估最高限价:1.8万元

请入选该专业类别评估机构库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专家类别、职称、人数及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密封,于2019年5月16日15:00前送至市发改委(沿江大道52号宜化双子楼A座)18楼1802会议室。我委将组织现场拆封报价函并公布竞选结果。

备注:评估机构与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评估专家与报告编制专家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关联关系。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评估 委托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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