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舟等防汛设备招标公告
橡皮舟等防汛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赤峰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需要,经赤峰市财政局赤财购准字(电子)〔2010〕0761号批准,赤峰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购置一批防汛设备。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储备物资
2.项目编号:cfjdcg2010—03 A1-3
3.项目品目:橡皮舟等防汛设备。
4、本次招标分为六包,分别为:
第一包: 8#铅丝、电台电源、对讲机;
第二包:编织袋、救生衣、救生圈、橡皮舟、防汛抢险舟、尾挂机、探照灯应急灯;
第三包:装载机(雷沃FL955F型)。
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与相关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和经销商。
(2)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只限第三包)。
(3)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体现年检记录);
(4)携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6)携带所供产品授权代理证书(只限第三包,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的授权代理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签发合格投标人证书,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6、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2010年11月30日下午5时前,将预审材料送达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我公司将按照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贵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7、购买谈判文件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较多时,经采购人同意,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我公司与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售谈判文件,准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预审结果和发售谈判文件时间截止为2010年12月4日,谈判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9时。
8、领取地点: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路达大厦四楼西侧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9、收款单位: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赤峰市建设银行新华路分理处
(本地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或转帐支付;外地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可用现金或电汇支付)。
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9:00投标书应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4 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10年12月7日上午9:00前送到赤峰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市水利局办公楼九楼小会议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赤峰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市水利局办公楼九楼小会议室)
12、采购代理机构: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吴佳明,电话:****-*******
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路达大厦四楼西侧
邮政编码:024000
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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