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集散中心二期工程桥梁建设招标公告
旅游集散中心二期工程桥梁建设招标公告
雁荡山旅游集散中心二期工程桥梁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荡山旅游集散中心二期工程桥梁建设项目已由乐清市发改委以 乐发改投资[2010]5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雁荡镇,桥梁跨度60米,宽度12米,工程投资28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225.26万元。
招标范围:桥梁工程(详见图纸),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0年 11 月 24 日至2010年 11 月 28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论坛:www.yqztb.gov.cn/bbs(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2010年 12 月 16 日 13 时 00分,点为 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4楼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
招标单位: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2010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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