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供应商及第一批试点招标公告
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供应商及第一批试点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供应商及第一批试点项目信息化设备
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21-WZ-2019-01
1.招标条件
1.1企业简介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核心成员单位。其下设17个单位,包括: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五公司、六公司等6个综合性工程;路桥公司、轨道公司、电务电化公司、德盛和公司、市政公司、铁路运营公司、工程材料公司、国际公司、铁建中原公司、铁鹰检测公司等10个专业化公司,及勘察设计院(院)。具有铁路、房建、公路、市政“四特四甲”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施工承包一级,轨道交通专业、机场场道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和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资格证书。经营范围涉及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资本运营和地产开发等领域。目前各类在建项目185个,分布于国内26个省、市、自治区及海外7个国家,年施工能力200亿元以上。
1.2招标条件
为提高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物资管理行为的控制能力,集团公司决定在新建项目试点推进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现对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供应商和每一批试点项目信息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通过招标选择,与中标供应商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供应商参与投标。
2.框架招标内容
2.1框架招标内容:工程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软件的长期应用采购、数据服务器采购及软件的开发、运行维护、升级等服务采购;施工现场管理系统硬件设施的配置、安装、调试、维修、迁改等服务采购;第一批试点项目硬件设施采购。
序号 | 招标编号 | 招标内容 | 子系统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 金(元) |
1 | ZT21-WZ-2019-01 | 现场物资综合管理系统 | 管理软件 | 套 | 1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10000 |
数据云服务器 | 年 | 1 | ||||||
管理软件年度服务 | 年 | 1 | ||||||
管理软件升级服务 | 次 | 1 | ||||||
第一批试点项目软硬件 | 地磅称重影像系统 | 套 | 20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公司 | ||||
搅拌站核算系统 | 套 | 20 | ||||||
手持条码收发料机(手机APP) | 套 | 80 | ||||||
现场相关系统硬件设施维修、迁改服务 | 次 | 1 | ||||||
备注:1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工程指挥部)、项目分部现场物资管理系统; 2.交货期为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三个月内。 3.集团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分(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
2.2软件功能要求
2.2.1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功能
(1)具有对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件名的管理功能,并对变更设置管理权限
(2)具有物资使用总计划、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使用计划的管理功能,并对计划的变更设置管理权限;
(3)具有物资供应商管理功能,并对增减供应商设置管理权限;
(4)具有物资供应合同管理功能,并对合同台账的变更设置管理权限;
(5)具有即时的物资收料和入库管理功能,并设置唯一性控制;
(6)具有对补收物资的办理功能并设置管理权限;
(7)具有对已收物资的冲红(退货、报损)管理功能,并设置管理权限;
(8)具有即时的物资发放管理功能,并设置唯一性控制;物资能同时发放到施工部位(分项工程)和施工队;
(9)具有物资的调拨管理功能并设置管理权限;
(10)具有物资的库存数据盘点功能;
(11)具有物资结算和支付管理功能;
(12)具有物资限额发(领)料的控制功能;
(13)具有材料发放使用数量与使用计划对比功能(细化到分部分项工程),实现阶段性物资节超分析;
(14)结合物资发放使用数量和结算单价,具有物资成本费用的即时核算功能和定期的成本分析功能;
(15)具有对物资管理数据、重要过程影像资料的储存功能;
(16)具有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项目(指挥)部、项目分部四级的管理监督功能,设置权限对系统数据和影像资料的调取和查看功能;
(17)系统数据可以多途径查询,既可以在统计分析模块查询也可以在各个功能模块、工程部位中查询。
(18)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的相关数据在核销树(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构件)上进行材料核销;项目现场使用的混凝土以及混凝土原材料(水泥、黄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等)则进行双重核销;混凝土原材料耗用数据能够从搅拌站管理系统直接导入。
(19)材料核销闭合按照时间、分部分项、分包单位三种方式进行;材料计划、到货数量与材料预算(核定)数量能够进行闭合。分包单位材料领用数量与材料预算(核定)数量进行闭合。
(20)按照核销树进行核销时,材料计划只能通过选择工程部位来自动生成;材料领用数量要求按照材料计划相对应的构件进行系统自动分配。
(21)具有物资使用量超计划限制和报警功能;
(22)具有无物资供应合同和供应商名单收料的限制功能;
(23)具有无物资供应合同支付材料费用的限制功能。
2.2.2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辅助功能
(1)具有周转材料的使用计划管理功能
(2)具有自购周转材料入库管理和资产管理、费用摊销功能;
(3)具有租赁周转材料进场、使用、停租、维修、出场管理功能;
(4)具有对小型工机具、机械配件、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功能;
2.2.3现场信息化系统硬件设备功能
(1)地磅称重影像系统具有称重和数据即时上传功能;
(2)地磅称重影像系统具有重要部位和环节拍照和录像,及数据即时上传功能;
(3)地磅称重影像系统具有车辆自动识别和不除毛重不能重复称重计量功能;
(4)地磅称重影像系统具有同一车辆毛重分析和异常情况报警功能;
(5)地磅称重影像系统针对砂石料具有含水率设定及管理权限设定功能;
(6)搅拌站核算系统具有提取自动操作情况下混凝土的生产数量及原材料消耗数据,并及时上传功能;
(7)搅拌站核算系统具有提取手动操作情况下混凝土的生产数量及原材料消耗数据,并及时上传功能;
(8)搅拌站核算系统具有各分部分项工程混凝土使用量统计核算功能,结合细化到分部分项工程的混凝土使用计划量,具有限额发料功能;
(9)搅拌站核算系统具有生产混凝土使用原材料的核算功能,通过定期的物资盘点,具有混凝土生产原材料的定期节超分析功能;
(10)搅拌站核算系统具有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成本分析功能;
(11)手持条码收发料机(或手机APP)具有不同计量单位物资的现场收、发功能,并具有收、发料单的现场签字和打印功能及收、发料信息的及时上传功能;
(12)手持条码收发料机(或手机APP)具有收、发物资的拍照和数据即时上传功能;
(13)地磅称重影像系统、搅拌站核算系统、手持条码收发料机(或手机APP)都具有无网络情况下管理信息储存和网络连接后数据自动上传功能。
2.2.4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能力及附加功能
(1)具有软件开发和升级能力;
(2)具有与财务久其系统对接的功能;
(3)具有与BIM软件对接的功能;
(4)具有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和业务能力。
2.3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框架采购合作方式和合作时限
2.3.1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由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首先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同时按第一批试点项目设备数量,分别与相关工程公司签订信息化设备采购合同,在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和所属单位施工项目部,安装现场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硬件设施,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在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项目(指挥)部、项目分部四级进行现场物资管理和监督;
2.3.2信息化系统软件、数据储存器费用及年度软件维护费、软件升级费由由框架采购合同约定,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
2.3.3信息化系统硬件设施(地磅称重影像系统、搅拌站核算系统、手持条码收发料机或手机APP发料机)由使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按框架采购合同约定单价和使用数量采购;
2.3.4信息化系统的使用为长期合作,除合同条款约定的解约情况外,在试点成功后,新上场项目原则上均使用同一个信息化系统;
2.3.4第一批采购的信息化系统硬件设施为试点项目使用,要求与软件系统的安装同步、与基础数据的完善同步、与使用人员的培训同步,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月之内全部达到初级使用要求,实现现场收发料管理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项目在经营范围内,实缴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公司成立3年以上。
3.2投标人具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双软企业证书;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管理业务需求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软件产品体系(需提供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2018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与开发、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3.5投标人具有对地磅计量系统软件及配套产品进行编译和对接的能力,并对软件系统能够随时进行优化设计,满足施工管理需求的软件升级能力。
3.6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产品3年以上经验,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8投标人最近3年来至少具有5家以上同类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及成功案例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现场实施的照片等,并且每年不少于1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 年5月15日至 2019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 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 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物资设备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和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在开标前1日统一汇到以下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招标编号。
户 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兰州铁路支行营业部
账 号:6200 1370 0120 5037 9796
行 号:1058 2100 20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 年6月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6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9 年6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公司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铁建汇采网(http://www.crcchc.com/zthcw/)
(http://)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
联 系 人:王魁东白作义
2019 年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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