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纵深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纵深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为使全县住建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秩序彻底好转,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纵深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整治重点和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一、住建领域重点整治内容
(一)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强买强卖、垄断砂石、水泥、商品砼等建材行为;以强制、威胁等手段扣押建造师等各类注册证书并限制相关人员流动;工程建设过程中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工程款结算支付中,有组织地暴力讨薪、聚众滋事、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等行为。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企业或自然人通过资质借用、挂靠、买卖进行的串标行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通过拟定特殊招投标条件等方式形成的串标行为;招标人私自提高招标限额和资质要求等行为;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和强迫交易等行为。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未通过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投机炒房行为;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或预售金,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非法集资和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和虚假房源、价格信息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房屋征收管理方面。煽动组织被征收人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拒不配合征收工作、恐吓威胁征收工作人员、恶意对抗房屋征收,无理阻挠工程施工;煽动组织被征收人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或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征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征收人虚列房屋面积及地面附着物,伪造虚假补偿手续骗取征收补偿资金。
(六)物业管理方面。物业公司私设收费项目、强制超标准乱收物业等相关费用;物业公司与装修公司相互勾结、垄断小区装修材料,对业主购买的家具强搬强送、收取高额运送费;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抢占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私自侵占公共空间、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恶意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违规搭车收取有关费用;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行业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或限期整改决定。
(七)村镇建设管理方面。恶意强揽危房改造工程;虚报农村危房改造指标,骗取、套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向危房改造户强行收取好处费、手续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截留、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八)人民防空行业整治方面。排查整治2011年以来人防领域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政策法规、健全审批机制、严格市场管理、工程项目监管和设备采购、财务物资等方面的问题。
(九)建设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围绕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房屋征收补偿、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质量、商品房交付、城区供气供暖等重点环节,积极整治容易引发信访投诉的行业突出问题。
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地址。
举报电话:(0933)*******
电子邮箱:ltxzjjbgs@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5室(县城东大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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