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 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18]基字2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永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浦城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浦城县永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浦城县永兴溪小流域

2.3资金来源:浦城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2.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687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为3360万元。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

2.6招标内容:①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批复的可研报告要求本项目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工艺(不接受改变工艺)、水体修复等;②以上工程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协助业主开展前期报批手续;以及开工、验收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7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关键点工期:/。

2.8 工程质量要求:

2.8.1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会审。

2.8.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环保工程师职称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投标人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在职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在职证明。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环保工程师职称或给排水专业的工程师证书,投标人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在职证明,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人员。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8)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

(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招标人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6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5月20日23时59分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4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10日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5月16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9日16时00分止。

③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永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浦城县永兴镇西乡街85号

电话:186*****713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15室

邮编:350002

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联系电话: ****-*******


发布日期: 2019-05-15 11:42: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综合整治 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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