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购置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流动注射分析仪 | 1台 |
2 | 离子色谱仪 | 1台 |
3 | 溶氧仪 | 2台 |
4 | 萃取净化振荡器 | 2台 |
5 | 数码相机 | 1套 |
6 | 等比例水质采样器 | 2台 |
7 | 样品前处理及实验室配套部件 | 1套 |
8 | COD数字式消解器 | 1套 |
9 | 笔记本电脑 | 3台 |
注:详见询价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0年 12 月 2 日至2010年 12月 6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询价文件地点: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截止时间: 2010年12 月 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国资委(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5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或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报价人为报价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在报价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见格式);报价人为报价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在报价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见格式)
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7报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报价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2、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给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3、银行资信证明是有效复印件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10年8 、9、 10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报价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仉立梅 陈艳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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