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公采NJZX2019-002号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的委托,就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零星工程
二、项目编号:公采NJZX2019-002号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为费率招标,最低控制让利率6%,投标让利率低于最低控制让利率,作无效标处理。
四、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修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保期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施工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的2小时内必须立即与甲方联系,并组织查看现场并维修;若超过时间不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2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15 日至2019年5月 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左邻右里44-201)。
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以及近3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注:1)以上报名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二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2)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唱标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资格审查材料须单独密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 2019年5月28日下午14:30;
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28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9年5 月 28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楼0503。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金沙分理处;
帐 号:****************0004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十、标前答疑
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19年5月23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人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左邻右里44-201)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23@qq.com。
2.答疑回复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11:00前,由招标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招标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如需采购人协助,请提前通知,采购人将给予支持。
十一、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王国连 联系电话:********8727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139*****678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左邻右里44-201
2019年 5 月15 日
附件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公采NJZX2019-002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人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 租赁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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