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后湖大道幸福时代3栋1单元304室
江岸区后湖大道幸福时代3栋1单元304室
项目编号 | HB2019DF10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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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岸区后湖大道幸福时代3栋1单元304室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765,1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19-05-1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鄂长投资产[2018]89号;批准文件类型:批复;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19-02-13;评估基准日:2018-11-30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1室: 16 万元、304室: 16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鄂华资报字[2019]第010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4、本项目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5、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3)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4)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7、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9、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资产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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