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台重点招备预[2019]001号
本招标项目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发改函[2017]13号)批准建设。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相关工作。根据仙居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仙居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代表政府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仙居县人民政府进行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工作。仙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路线全长27.076km,其中主线长19.487km,共设桥梁21座4633.7m(含三改桥梁),隧道8座6263m;公盂岩连接线长7.589 km,设桥梁2座74m;全线主要平面交叉11 处,主线设公路服务站1处。
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实施建设分为先行段(K14+600~K16+505)及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 项目段(K0+000~K14+600/K16+505~K19+469/JK0+000~JK7+088)。先行段不纳入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 PPP 项目段所有建设内容及先行段除下列土建部分以外的建设内容:
其中,先行段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如下:桩号范围K14+600~K16+505,线路长约1.905公里。主要有龙潭坑大桥1座,桥跨为16m(简支矮T梁)+3*40m(简支变连续结构)+3*40m(T梁),桥梁净长256m;谷岙岭长隧道1座,隧道总长2094m,隧道实施桩号为K14+600~K15+697,隧道长1097m(2094m),为单洞隧道。路基长约0.548公里。主要内容为路基、桥涵、隧道、交叉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2)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34464万元,其中先行段建安费8261.7054万元,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93426万元。
(3)工程等别
主线建设标准为:全线采用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0m。公盂岩连接线建设标准为:全线采用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
项目建设内容以项目最终确定的施工图设计为准,项目总投资额以经最终审计的决算金额为准。
2.2招标内容
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PPP项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全部工作。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
2.4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设为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计划建设期3年,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后第30日起,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的建设。
2.5投融资条件
(1)资本金比例为20%;
(2)政府方股权比例为5%,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95%;
(3)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其依法取得的权益资金;政府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4)资本金及债务到位情况应满足开工条件要求、实际投资需求及建设需要;
(5)项目公司自主选择融资模式、还款方式,政府方不因项目公司自主选择的融资模式、融资利率、还款方式的变化调整服务价格。
(6)政府出资方不参与分红。
2.6回报方式
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政府方资金来源为仙居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仙居县财政预算支付计划列入跨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2.7运营维护范围
计划运营期12年,自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椒江至武义公路仙居朱溪至白塔段工程配套附属设施等的日常养护维修、保洁,包括大中修及设备更替,以及服务站服务工作,项目公司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3.1独立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申请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已审计的,以2018年为准;2018年未审计的,以2017年为准,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另行提交2018年的财务报告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时未提交2018年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的2018年财务报告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中,申请人的单体净资产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
(5)申请人应取得银行出具的专用于本项目的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6)申请人应承接过至少一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PPP(或TOT或BTO或BOT或BOOT或ROT或BOO)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申请人必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项目总投资、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施工业绩: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含有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分离式隧道以较长单洞计)的二级及以上(新、改建,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若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申请人必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其中,施工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b.合同协议书原件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c.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原件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联合体申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2)申请时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6)联合体成员之一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中不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的不能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7)联合体中参与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8)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已审计的,以2018年为准;2018年未审计的,以2017年为准,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另行提交2018年的财务报告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时未提交2018年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的2018年财务报告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中,申请人的单体净资产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
(9)联合体成员之一应取得银行出具的专用于本项目的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10)联合体成员之一应承接过至少一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PPP(或TOT或BTO或BOT或BOOT或ROT或BOO)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申请人必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项目总投资、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1)联合体成员之一应具备以下施工业绩: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含有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分离式隧道以较长单洞计)的二级及以上(新、改建,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若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申请人必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其中,施工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b.合同协议书原件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c.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原件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申请人各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下述企业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中参与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中参与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上下载方式发放。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6月6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楼开标室(五)。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仙居县交通运输局
地点:台州市仙居县城北西路66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F
联系人:赖文俊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5楼
2019年5月15日
标签: 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