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2301]广州光学厂宿舍微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JG2019-2301]广州光学厂宿舍微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5-16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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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州光学厂宿舍微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4">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光学厂宿舍微改造设计(第二次)

1.2.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14号(东至客村,西邻愉景南苑,南至敦和路,北至新港西路)

1.2.3 工程范围:该区域占地面积0.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81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约为31.5米,最高层数为9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楼房外立面整饰、道路改造,三线整治,排污管道修复、绿化提升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海发改基〔2018〕71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117.29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招标配合、设计跟踪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和协助等。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9 10 月,竣工日期为 2020 04 月。

********5">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必合必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6">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7 信誉要求: /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4.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9年5 16 日至2019年 5 22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8">1.6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1.6.2 集合地点: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9">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1.97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7.4 所有费用以海珠区财政评审中心最终评审的结算价为准,支付时间依据海珠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时间及海珠区财政局拨款时间确定。

********0">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工

电话: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128号

1.9.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8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9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10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11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300、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128号

1.10.3 联系人、电话号码:陈工、***-********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3">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507、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1.11.3联系人、电话号码:许工,***-********

1.11.4 传真号码:/

1.11.5电子邮箱:hongmaozb@163.com

********4">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2.3电话(手机)号码: ***-********

1.12.4 传真号码: ***-********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5">1.13 招标监督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300、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128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陈工、***-********


附件:
155*****75519.pdf">招标代理工作委托书.pdf
155*****05441.pdf">海发改基[2018]71号关于广州光学厂宿舍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155*****67235.doc">招标公告.doc
155*****79922.doc">招标文件.doc
155*****59952.pdf">招标人代表授权证明书.pdf
155*****68172.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155*****15391.rar">广州光学厂宿舍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9(1).rar
155*****29409.doc">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doc
155*****80841.pdf">招标人声明.pdf
关于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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