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龙陵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龙陵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龙陵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318dc1fa-b9d4-48eb-b24b-df6ef41d4002
资金来源:国资 91.24% 自筹 8.76% 贷款 % 外资 % 318dc1fa-b9d4-48eb-b24b-df6ef41d4002
建设规模:新建业务用房一幢,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135.23平方米,以及配套供排水、供电、消防、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318dc1fa-b9d4-48eb-b24b-df6ef41d400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05-16 08:3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05-22 17:30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龙陵县司法局经办人:秦女士
办公电话:153*****073移动电话:153*****073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87*****36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龙陵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05-22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05-28 15:00
开标地点:龙陵1号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334.6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附件“资格预审公告”。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内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需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个。近三年是指公告发出之日往前推三年,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且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标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累加;
5.提供近三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成立后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拟申请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取得安全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1.报名时需提供资料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为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除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料外,因本项目为涉密项目,申请人还需下载资格预审公告中“附件:工程招投标保密协议”,申请人签订协议后的原件(一式二份)带至现场报名处交招标代理机构。不带“工程招投标保密协议”我公司将拒绝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5月16日至5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现场报名。报名登记并通过审核后,获取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北路花桥边)。
4.报名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5.网上报名及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除需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现场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还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557)。
6.投标申请人需现场和网上同时报名,未在现场和网上同时报名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资格预审公告.pdf2019-05-15 16:47:54
2工程招投标保密协议.docx2019-05-15 16:49:24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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