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建平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建平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平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朝阳市水务局以关于建平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朝水发[2018]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平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平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2.2项目编号:JPZFCG-GKZB-2019-55
2.3招标单位:建平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4建设地点:建平县白山、昌隆、建平、马场、廿家子、义成功、三家、八家、黑水、沙海10个乡镇,31个行政村.
2.5招标内容:建筑及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配电工程。具体包括:新打井、新建井房;安装水泵、启动器等首部设备;铺设PVC地埋管路,铺设地面PE管材。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工期要求:2019年6月15日开工至 2019年9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92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元
2.10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70000.00元)
2.11代理费:3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职称:中级及以上);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水利专业、经省部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3.2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须在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其信用等级视为BBB级)。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具备农田水利或高效节水类似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3.8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见本招标公告4.3条款)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
4.3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包括:
4.3.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项目班子成员证件[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水利行业且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以提供的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为准];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水利系统培训上岗证书;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项目班子成员一致。
4.3.4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并附水利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
4.3.5投标人需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截图。
4.3.6“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3.7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必须都是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署的。
4.3.8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验收资料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
4.3.9拟投入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需提供供货单位市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截止到2019年5月1日前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PVCΦ90*0.63Pma、PVCΦ110*0.63Pma、PVC管件;PE管材Φ63;潜水电泵、启动器)。
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于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到建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公告内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9年6月5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开标室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注意事项
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进场施工等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朝阳政府采购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平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181号
联系人:田作兴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
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社区(中兴大厦)1幢01019号、01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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