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安钢铁食堂蔬菜采购招标公告
业务编号:ZB/BG2019-SW006
一、招标项目内容、采购要求、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萍安钢铁食堂蔬菜采购招标(蔬菜、酱腌菜、禽类水产品、冷冻品)。
(二)招标采购金额:预计全年采购金额约260 万元。其中,蔬菜约144万元、酱腌菜约13万元、禽类水产品约73万元、冷冻品约30万元),具体用量和金额以各食堂实际需求为准。
(三)采购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蔬菜、酱腌菜、禽类水产品、冷冻品。
(四)交货时间:按各食堂实际需求时间交货。
(五)交货地点:湘东综合食堂、湘东轧钢食堂;安源一食堂、安源二食堂,具体按萍安钢铁各食堂要求。
(六)计划招标时间:2019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即结算月度结束时双方汇总全月采购量和采购额,双方核对无误后,供方开具发票,经需方财务结算入账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支付结算货款的90%,剩下的10%货款,如双方无异议,供方出具书面申请,需方于次月支付(不计息)。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公司、个体经营户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发票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三、意向投标方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一)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企业介绍、业绩证明材料等;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17:30时。
(三)提交方式:直接将材料送到安源一食堂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agqhb@pxsteel.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主题名称:xxxx公司报名萍安钢铁食堂蔬菜招标资质文件以便准确接收,如不按规定发送邮件,招标方对邮件遗失所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文件(说明书),接到招标文件(说明书)的单位请按招标文件(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52000.00元、招标报名费¥500.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招标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招标方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业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熊先生
188*****056黎先生
188*****012招标项目监督人及联系电话:
王先生
188*****588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法人代表授权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人(签章或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章)
签署时间: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承 诺 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_________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