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州发改行审[2018]13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红招比【2019】2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红原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项目名称红原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第二次
建设地点红原县邛溪镇达格龙村德合隆,距红原县中心城区约4KM
实施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30t的处理站1座;配置2台60t/d热解气化炉生产线,第一期第1条热解气化炉生产线30t/d,后期第2条热解气化炉生产线30t/d;采用高温热解气化处理技术工艺;占地面积15亩(合1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综合用房120㎡;配套主厂房、筛下物库、水池、渣库、消防水池、水泵房、配电房、宿舍、进场道路、在线监测设备、绿化和亮化等设施设备。
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地方投资和企业自筹。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红原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在阿坝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总监不能在本地区同时具有3个以上未完工的项目;项目专监不能在本地区具有其他未完工的项目,实行一人一证一工地制度,无在建项目,压证施工。2、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3、直接向比选人提交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需在汇款单备注栏里填写工程名称。4、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总监)须携带比选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场参加比选。6、比选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按照1:1比例复印并胶装成册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5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5月21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红原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红原县支行
账 号: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监理1E.固定价/42.052.1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5月21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红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红原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地 址:红原县邛溪镇霞穹中街1号
邮 编:624400
联 系 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17@qq.com

2019年05月16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源化处理 回收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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