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迁建技侦办案综合楼外网及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迁建技侦办案综合楼外网及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人民检察院迁建技侦办案综合楼外网及附属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8
采购人名称:滦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51*****8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滦县人民检察院迁建技侦办案综合楼外网及附属工程设计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署后3日历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复印件)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开户行名称及帐号;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概述;
(6)其它相关有效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
投标时间:2010年12月3日下午13:30-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合理低价中标法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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