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剂量报警仪招标公告
个人剂量报警仪招标公告
谈判邀请函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个人剂量报警仪、无线电干扰测量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0)第366号(总第304号)
二、招标标的: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交验期 | 具体技术参数 |
1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2套 | 合同签订后 5天内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
2 | 无线电干扰测量仪 | 1套 |
三、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6日至2010年12月3日,上午8: 00- 12:00,下午:2:00-5:00 (节假日休息)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040房间;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六、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2010年12月7日上午午9:00时在安阳市总工会大楼三楼西厅(文峰大道东段市财政综合大楼东面)
八、投标保证金标准: 6600元。(投标保证金交至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十楼1040房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无息退回。
九、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联系人: 李闻涛 联系电话****-*******
报名电话及传真: 0372-*******
十一、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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