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村拆迁安置房B区14#楼工程招标公告

沙河村拆迁安置房B区14#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平湖半岛沙河村拆迁安置房B区14#楼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 [2009]197号文件批准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平湖半岛沙河村拆迁安置房B区14#楼工程,建筑面积约11335.8 m2;结构层次:剪力墙结构18层。
2、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电梯)。
1.2 项目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
2、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3、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4 工期:3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2)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07年10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面积必须达到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任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建筑行业基本信息查询系统”的信息一致。
7、需提供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8、投标人2007年10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面积必须达到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任务(须提供结算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或施工合同等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录http:/www.ycztb.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时间为 2010年11月26日至2010年12月9日17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12月23日上午 9:30 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所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市建筑业协会备案的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刘江红
联系号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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