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招标公告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项目(项目编号:HZ2010-295)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及技术要求

1、名称: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2、用途:渔业增殖放流

3、内容:

包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A包

海水斑节对虾苗

4000

万尾

¥160.00

B包

海水紫红笛鲷鱼苗

50

万尾

¥17.50

C包

海水红鳍笛鲷鱼苗

50

万尾

¥25.00

D包

海水卵形鲳参鱼苗

70

万尾

¥24.50

E包

青石斑鱼苗

30

万尾

¥120.00

F包

淡水鳙鱼苗

300

万尾

¥36.00

G包

淡水鲢鱼苗

300

万尾

¥36.00

H包

淡水草鱼苗

150

万尾

¥18.00

I包

淡水鲮鱼苗

150

万尾

¥18.00

4、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项目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经济苗种(A-I包)的投标人应当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3、投标海水经济苗种(A包)的投标人其育苗水体规模必须达3千立方米或以上,投标淡水经济苗种(F-I包)的单位其育苗水面积50亩或以上(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标水体规模面积为准)。

4、投标人在海南省内必须有投标苗种的育苗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所提供苗种是自有的苗种,并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苗种和服务(由所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建立了完整真实的《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具有依法用药,无违法行为记录(由所属地渔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7、购买本招标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0年11月30日至2010年12月6 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

3、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4、售价: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加收人民币50元/份的邮寄快件费;

5、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8:15~ 8: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8:30;

3、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8:30;

4、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开标室;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3财富广场公寓楼5E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刘小姐

户 名: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帐 户:****************0714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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