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房屋租赁
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房屋租赁
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办公用房房屋租赁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办公用房房屋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松原市宁江区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3、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工作。无自己独立办公用房,先后租用长林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办公,现租用金昊第一城104、105室办公。因办公用房紧张,目前仍有20余人在104地下室办公,13人借用其他单位办公场所办公,急需租用办公用房。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特殊要求。公共卫生日常工作开展必须在我中心辖区服务范围之内,位置适当。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特殊人群(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这部分人不适合长距离运动。位置便于查找,周围标志物明确。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松原市裕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康宁街公铁立交桥旁侧。
6、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松原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韩凤仁副主任医师
论证意见: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该项目位于康宁街公铁立交桥旁侧,位于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范围,从地理位置、社区环境、房屋主体结构都适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本次采购符合国家、省、市政策,为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开展,建议采用单一采购来源采购。
松原市宁江区繁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肖燕副主任医师
论证意见:该项目位于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且处于建设街与康宁街交汇处,便于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适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考虑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地域性(服务本辖区居民),符合单一采购来源要求,同意实行单一采购。
松原市卫生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郭淑英主任医师
论证意见: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性质要求办公地理位置适当、交通便利、标志物明确、明显易找。该项目交通便利,标的物明确,符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要求,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7、公示期限。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
8、市直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预算单位: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松原市乌兰大街438号,联系人:赵建辉,联系电话:*******(座机),138*****925(手机)。
财政部门:松原市财政局,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055。
9.其他能够提供并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提供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采购人将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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