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防设备招标公告
鸟防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鸟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内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鸟防设备采购,设备清单及采购数量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智能煤气炮 | 台 | 14 |
2 | 全向音频驱鸟器 | 台 | 22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期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相应内容承诺书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台以上(含5台)煤气炮或全向音频驱鸟器民航机场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5 月 16 日至2019年 5 月 21 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下载费100元,邮购费50元,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2个工作日内寄送。
4.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9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6 月 11日下午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联系人:李振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联系人:刘少博、 刘阳、周涛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liuyang@j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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