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监控系统日常运作和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照明监控系统日常运作和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KXZJ-NB2010-039]鄞州新城区照明监控系统日常运作和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2010 年11月26日
招标编号:KXZJ-NB2010-039
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委托,对鄞州新城区照明监控系统日常运作和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鄞州新城区照明监控系统日常运作和养护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在宁波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及仓库;
(4)2006年以来在宁波市承担过照明设施施工、养护任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招标文件发售
3.1发售时间:2010年11月26日至12月12日每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3.2发售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3室)。
3.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宁波市固定办公场所及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2006年以来在宁波市承担过照明设施施工、养护任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体育馆,钱湖南路578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0年12月15日下午16:00时前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300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联系人:忻文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3室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明 李晓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三江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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