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19年郑州机务段化工类、油漆、地板革项目”采购(ZT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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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技术标准或要求:
1.执行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铁路标准):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2.包件2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
2.1、HXD3(C)系列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型号:MEGANYRINE Z-1。
2.2、HXD3(C)系列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使用时,应与原有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不发生浑浊、变质等不良反应。
2.3、满足总公司技术标准(机车检修用)电力机车用冷却塔Q/CR 344-2014(原TB/T 3313-2013)和电动车组牵引变流器用冷却装置Q/CR 559-2017。
2.4、HXD3(C)系列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质量保证期为2年,质保期内须保证不发生变质故障。
3.包件4冷却水防腐添加剂
3.1、类型:单一液体组分浓缩液(HLQY-200)符合Q/CR183-2014和TB/T1750-2006标准(提供国家、部委实验室检测报告)
3.2、新配制冷却液控制指标
(1)外观(试验方法:目测):清晰透明,基本无色
(2)PH值(试验方法:GB/T15893.2):8.0~10.0
(3)总离子浓度(试验方法:TB/T2059.5):4500~5500(≥5200)(mg/L)
(4)氯离子浓度(试验方法:TB/T2059.6)::≤10(mg/L)
(5)钙镁离子总浓度(试验方法:TB/T2059.7)::≤0.05(mmol/L)
(6)苯并三氮唑(试验方法:TB/T2059.4):60±10(mg/L)
(7)电导率(试验方法:TB/T2059.5):5.0±0.5(mS/cm25℃)
3.3、每桶(24Kg)单一液体组分浓缩液与去离子水混合可配制成1000Kg冷却液
4.包件5集便粉剂。粉剂应能够满足国标、铁标相关技术要求及满足HXD1D、HXD3C机车干式卫生间的使用要求。粉剂能有效杀灭和抑制粪便中的有害微生物,熟化粪便,除臭。粉剂PH值应为中性,吸蒸馏水倍数≥550倍 ,吸人工尿倍数≥80倍 ,吸0.9%生理盐水≥100倍。粉剂对粪便中的细菌、病毒、真菌、芽孢等应具有杀灭作用。
5.包件6硅磷晶。白色透明玻璃球状。密度:1.7g/cm3。PH值:7.0磷酸盐含量(P205):63%以上。
6.包件8耦合液。冰点不高于-25℃。冰点是该耦合液主要指标。
PH值在7.5-9.0之间。闪点(开口):>100℃。运动粘度:(20℃):<4mm2/S。密度(20℃):<1.1g/mL。具有一定的抗菌防变质作用,成品澄清透明,无可视颗粒物,对铁、铜、铝金属及其合金没有腐蚀性,耦合剂对踏面和轨道上的油有分散、乳化等清洁能力,在喷淋过程中不易产生气泡,无挥发性,无色,无毒,保质期18个月。
7.油漆类需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其中:各醇酸类涂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GB/T25251-2010《醇酸树脂涂料》、各酚醛磁漆类涂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GB/T25253-2010《酚醛树脂涂料》、各酚醛防锈类涂料必须满足GB/T25252-2010《酚醛树脂防锈涂料》、各环氧类涂料必须满足GB/T25252-2010。投标方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采用的执行标准。(含检验报告、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认证证书等)。出具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
8. 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9. 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郑州局集团公司各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0.售后服务及要求: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11.产品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如不按投标文件履行,我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郑州局通报期内(须附声明)。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付款方式: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送货时间:集团公司所属各站段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分批次向采供所提报计划,供应商根据采供所核发的采购订单要求发货,并5日内送达订货通知要求地点;
交货地点:郑州机务段材料科;
2.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3.合同约束验收条款: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
****-********)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409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23000)元;包件2(无保证金)元;包件3(无保证金)元;包件4(无保证金)元;包件5(无保证金)元;包件6(无保证金);包件7(无保证金)元;包件8(无保证金)元;包件9(无保证金)元;包件10(4500)元;包件11(12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或备注:XX项目标书款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512室,联系电话: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董工
****-********(二)采购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电话:
****-********传真: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