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联通宣传品印刷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度 联通宣传品印刷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度沈阳联通宣传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SQ-********),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
2019年度沈阳联通宣传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0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1.2 招标内容
1.2.1货物规模:2019年度沈阳联通宣传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2.2供货期及交货期: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期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内到货。
1.2.3交货地点:沈阳联通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1.3 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1:占本次采购项目总额的60%份额,预估额60万元(不含税);
份额2:占本次采购项目总额的40%份额,预估额40万元(不含税);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共选取2名中标人。推荐所有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4.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中标人;
1.4.3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近期对外开具过的税率为16%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4 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印刷品同类业绩,须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资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 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沈阳市内设立办事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9.2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9.3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二)款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5月16日至2019 年5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需以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不收取现金。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10时00分;
5.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2;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样品的递交6.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10:00前递交样品。
6.2 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2。
6.3 样品数量、规格、型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第二项3“样品明细表”。
注:投标样品本身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公司名称、商标、或是具有暗示性印记等相关标识,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样品在公示期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投标人自行运走(中标人的样品需中标人运送至招标人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号 ),如超出时间(3天)未自行取走的由招标人进行处理。
7.7.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电子招投标要求8.2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导-视频》 ,以下内容为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66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 电话:***-********
合作方门户电话:***-********-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号
联 系 人:方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
邮编:110000
联 系 人:徐杉杉
电子邮件:bjjyltzb@163.com
账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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