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顶医院标识制作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门诊楼顶医院标识制作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门诊楼顶医院标识制作安装 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19-06

二.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三.

1、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要求等):

序号

维修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要求

备注

1

门诊楼顶医院标识

1

5

报价如超过预算金额,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楼楼顶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服务。

投标人需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具体情况。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1)要求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采用的材料优良、质量上乘,原材料、辅料、成品均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美观、牢固、耐用。

(2)标识牌位置及内容:

标识牌位于医院门诊楼楼顶,字体全称为“浙江省新华医院”,七个字全部高于楼顶位置,字体为沙体,颜色为红色,字体效果立体,字体不亮灯。项目完工后提供标识安全检测报告,所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3)标识字体样式和规格(m):详见附件1

(4)货物需求一览表:(按项目逐一报价)详见附件2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针对门诊楼顶标识设计、制作、安装方案,包括项目实施作业人员一览表,相关作业人员资质等;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的及时性承诺及保证措施等;

4)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5)投标报价:针对此门诊楼顶标识设计、制作、安装的报价;

6)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室

八.议价时间:待定

九.议价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10分


据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针对性,以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30分


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检验、验收等采用或依据的标准、规范由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分。

15分


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故障维护响应计划可实施性、合理性、对采购人及本项目的有利程度。

15分


价格部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100

30分


总分

100分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室

联系人:陈老师,葛老师

联系电话:********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9年5月16日


附件信息:


标签: 议价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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