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等四户债权资产打包项目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等四户债权资产打包项目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农业银行收购的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鹤岗市淞洋公司、鹤岗市昌南蔬菜批发市场、鹤岗市鹏缘煤场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等四户债权资产打包项目,分别是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鹤岗市淞洋公司、鹤岗市昌南蔬菜批发市场、鹤岗市鹏缘煤场,本金余额为6,030,000.00元,收购利息为7,985,911.06万元,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孳生利息为582,498.00元,本息合计为14,598,409.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等四户债权资产包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本金余额

收购时利息

孳生利息

利息合计

本息合计

1

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

1,750,000.00

3,439,463.56

169,050.00

3,608,513.56

5,358,513.56

2

鹤岗市淞洋公司

500,000.00

627,439.50

48,300.00

675,739.50

1,175,739.50

3

鹤岗市昌南蔬菜批发市场

980,000.00

1,572,944.89

94,668.00

1,667,612.89

2,647,612.89

4

鹤岗市鹏缘煤场

2,800,000.00

2,346,063.11

270,480.00

2,616,543.11

5,416,543.11

5

合计

6,030,000.00

7,985,911.06

582,498.00

8,568,409.06

14,598,409.06

分户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截止2018年11月30日债权余额为:本金980,000.00元,利息1,667,612.89元,本息合计2,647,612.89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企业房产及土地.其中:库房建筑面积5,031.04平方米,在鹤岗市房地产产权处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土地面积20,592平方米,在鹤岗市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土地性质为国有。该企业成立于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白逢庆。该企业是根据鹤岗市委、市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外引内联,大力发展菜篮子工程”,由江西九江投资商白逢庆投资兴建成立的。该企业成立初期,经济效益较好,但在2002年,政府部门在距离其几公里处又成立一家蔬菜批发市场,两家竞争十分激烈。2005年被迫关停。

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该户贷款本金余额1,750,000.00元,利息3,439,463.56元,截止2018年11月30日孳生利息,169,050.00元,本息合计3,608,513.56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房产及机器设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其中:房产证号:*******-***号,面积1,143.05平方米,在房产部门办理了的登记。设备52台/套,于2004年6月30日在市工商部门登记,目前设备已全部灭失。该债权已经法院裁定,债权落实,已确认抵押效力,且进入执行程序。该企业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体企业。该企业于2003年6月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姜志凤,厂址: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43-5号,主要生产高锰钢等产品。于2012年5月4日被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企业关停。

鹤岗市淞洋公司:贷款本金余额500,000.00元,利息627,439.50元,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孳生利息48,300.00元,本息合计1,175,739.50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房产,位于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59号38委1组一栋六层小楼,产权证号:鹤房权证向阳字第*******-1号,建造日期:1994年,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混,用途:非住宅,2000年评估值为115万元,产权人:于洋。现该房屋出租。该企业成立于1993年2月7日,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58号,经营范围:主营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粮油和农副产品,经营方式:零售、批发,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11万元,法人代表于洋。2000年7月10日被工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债务人无经营活动,已关停。

鹤岗市鹏缘煤场:该企业剩余贷款本金2,800,000.00元,收购利息为2,346,063.11元,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孳生利息为270,480.0元,本息合计5,416,543.11元。贷款方式为信用、抵押。抵押物为土地、房产、车辆和矿山设备,明细如下:土地面积22,814.748平方米,房屋总面积2,377.87平方米,房屋在建工程抵押建筑面积为2,180平方米、车辆8台、机器已灭失。

该企业于2002年12月12日成立,注册资金150万元,民营企业,位于鹤岗市兴安区峻德三队,主要从事煤炭销售,原法定代表人孙钢。因经营亏损,企业于2008年被迫关停。2012年1月20日被鹤岗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

采取包括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债务重组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一年。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资产处置标的在1000万元(含)以下)、10个工作日(1000万元-5000万元(含))、15个工作日(5000万元-10000万元(含))、20个工作日(10000万元以上)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19年4月29日

标签: 处置 打包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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