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安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关销售许可;2)投标方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3)投标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4)投标产品“便携式X光机”和“便携式干扰仪”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9618C0466) 3、预算编号:00-19-128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采购编号采购预算1便携式X光机1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19-********万2便携式干扰仪13内窥镜24*排爆服15起爆器56*绳股5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16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3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2 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件盖章);3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盖章)。4 在上述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提到的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盖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16 15:00:00至2019-05-23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工作时间:9:00-11:30,13:30-15: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竞争性磋商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原件现场审核)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纳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竞争性磋商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2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28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 。 七、其他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工作时间:9:00-11:30,13:30-15: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竞争性磋商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原件现场审核)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纳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竞争性磋商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