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系统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系统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56.703

兰州市公安局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系统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系统设备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61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电子标识阅读器、电子标识读写器、台式计算机、组合式专用制证机、摄像头、条形码扫描枪、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色带、USB分线器。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依据《全市贯彻实施〈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整改工作方案》的关于“免疫登记和办证点少、办证率低、信息共享和衔接不够”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派出所养犬管理工作,为了强化部门协作,实现数据共享、推进便民服务,增加犬只免疫办证点15个,为了加大执法力度,给辖区派出所配置电子标识阅读器。2017年通过公开招标建设了一部分犬只免疫点,本次项目是在原基础上的扩充,必须保证平台、数据的统一性,故项目所需设备具备唯一性,已建系统设备的软件与配套的电子标识、电子阅读、写器等附属设备涉及很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并保持技术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成套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理由如下: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是获得上海市畜牧兽医站颁发的电子标识符合《上海市生物电子标识通用技术规范》同意使用的资格认证的唯一企业。自2017年至今,兰州市公安局一直使用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的养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电子标识、电子标识阅读器、电子标识读写器及配套的其它产品,近几年兰州市公安局在西北地区率先实现了养犬管理互联网+的模式。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标识产品在全国养犬管理项目的应用占有了近95%的份额。在兰州市近年的使用中没有出现过一例犬只植入电子标识而致伤致死案例,为公安局有效推进犬只电子身份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可靠保障。由于养犬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电子标识、电子标识阅读器、电子标识读写器及其它产品,无法分割使用。拟采用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李震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质检工程师

《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兰州市公安局依据《条例》主管本市的养犬管理工作。为了完成《条例》所赋予的管理与监督等职责,经过充分论证已于2017年10月通过对“兰州市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设备等项目”以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采购。由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设备和产品及后续维保服务,由此初步建立本市养犬管理和服务的电子信息系统,有效实施所建区域内“犬只免疫和登记、完成养犬登记档案、犬只电子标识的植入和信息管理”等管理和监督职能,已为本省现代文明城市犬只管理做出表率和重大贡献,其间,设备供应商提供了合格的产品和用户满意的服务。

伴随管理范围的扩大,管理的不断提升需求,目前亟待解决“免疫登记和办证点少、办证率低、信息共享和衔接不够”等等由“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整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问题。在有限的财政资金支持下,整补已建立的兰州市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设备等,应充分考虑已建系统设备的软件与配套的电子标识、电子阅读、写器等附属设备涉及很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并保持技术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成套配置。拟新增该系统设备及附属产品,既要维护、保持原有系统已经证明的技术先进性、高安全高可靠性,不能因为增购设备带来不兼容性、不安全性和财政资金能被充分利用、不被浪费,考虑这些拟购项目具有很强的技术特殊性、不可随意替代、技术质量要求严格,必须对犬只植入带来的风险因素负全责,基于原供应商所供设备质量及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完全满足采购人需要,本项目必须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提供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管理设备等相关产品及持续有效的维保服务。

用户请示报告所述内容详实,申请理由充分。

专家二 张俭勇 兰州市统计局 工程师

兰州市公安局为贯彻实施《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需要建设增加犬只免疫办证点,增加点所需电子标识设备、软件平台、标识及配套的其它产品均需增购。由于市公安局已于2017年通过公开招标建设了一部分犬只免疫点,本次项目是在原基础上的扩充,必须保证平台、数据的统一性,故项目所需设备具备唯一性,只能从前设备供应商处采购,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2017年的供应商为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其供应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项目要求,故本项目应仍由该供应商负责实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专家三 赵子文 兰州理工大学 教授

兰州市公安局的“兰州市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养犬信息管理项目”是根据《全市贯彻实施〈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整改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为了方便市民,解决免疫登记和办证点少,办证效率低等问题,增加犬只办证点15个。

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自2017年以来一直使用的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养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电子标识、电子标识阅读器、电子标识读写器及配套产品,效果好,服务质量高。

为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新增的15个免疫办证点的系统及相应器械,必须与原系统保持一致,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6.703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398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蓝 萍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霞 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公安局。

反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2019年5月16日


标签: 系统设备 信息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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