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阳村、台榜村、岩下村荒草地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卡阳村、台榜村、岩下村荒草地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本寨乡人民政府的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本寨乡卡阳村、台榜村、岩下村荒草地土地开发项目,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镇府函[2010]116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寨乡卡阳村、台榜村、岩下村。
建设规模:1340亩。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界定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具备土地开发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如投标企业超过7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投标企业不超过7家则进行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0 年 12 月 03日,在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安顺市若飞东路市政府大院19栋4单元)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 省外入黔企业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按照《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办理经工程专业管理部门确认的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入黔资质核验手续),以上资料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经招标代理核验后方可参与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发售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名人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文件及有关资料。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本寨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歆
电 话:****-*******
传 真:****-*******
2010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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