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废桶、废焚烧残渣、废脱氯剂、废焦炭、废树脂、废碱渣等处置招标公告
2019-2021年废桶、废焚烧残渣、废脱氯剂、废焦炭、废树脂、废碱渣等处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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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川石化2019-2021年废桶、废焚烧残渣、废脱氯剂、废焦炭、废树脂、废碱渣等处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SC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要求,四川石化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桶、焚烧残渣、脱氯剂、废碱渣、废树脂、废焦炭等危险废物含微量重金属或有机物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均需要资源化处置或破碎、焚烧、固化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据初步测算,需要处理的废桶约250吨、焚烧残渣约3800吨、脱氯剂约1000吨、废碱渣约300吨、废树脂约220吨、费焦炭约240吨。预估处置费总金额约2197.2万元。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允许运输业务分包,投标人须明确危废处置的具体地点。*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900-041-49”, “772-003-18”,“251-019-50”,“251-015-35”,“900-015-13”,“900-013-11”项。(投标人的“核准经营方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投标人的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规模)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在招标年内需要更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更换证件说明及保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同时在更换证件前应保证甲方现场存放的危废转运业务持续、高效,更换证件后第一时间继续开展转运业务),对超过两个月没有办理完成的甲方有权进行考核或解除合同。)*4、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承诺配合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在转移和接收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固体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取得危险固体废物转移5联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选择中标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责任;*5、投标人:①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品第9类。②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范围包括危险品第9类的,可以分包给具有该两项资质(任意一项)的专业运输公司,并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并必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事项,做到分工明确,工作界面清晰。③配置的废弃物运输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并提供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复印件,押运人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复印件。*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7、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本项目的处置能力,年度处置量满足本项目要求。*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5-15 09: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5-22 16:30:00.0 | |||||||||||||||||||||||||||||||
(1)招标文件自2019年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22日每天9:3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3号四川方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购买。(现场购买的招标文件至少需携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也可以在2019年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22日16:3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报名无效)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公对公转账支付成功后,请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投标人需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回传至我公司邮箱以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我公司方发出招标文件。交款方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四川方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金河支行;银行账号:****************1098。(3)报名联系人:白小姐;电话138*****523;邮箱********1@qq.com。投标人对其自身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性负责,招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以加盖鲜章的纸质版为准,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仅作参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05 10: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3号 四川方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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