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预检服务招标公告

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预检服务招标公告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KJ[TP]*******的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预检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 undefined379000379000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合计:379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玖仟元整(¥37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在省级要求提交县级三调成果前完成市级预检。;

4.2交付地点:三明市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全市面积共22965平方公里各县面积具体如下:梅列区351.2平方公里、三元区800.3平方公里、明溪县1729.85平方公里、清流县1806.32平方公里、宁化县2407.5平方公里、大田县2233.49平方公里、尤溪县3420.36平方公里、沙县1799.1平方公里、泰宁县1528.8平方公里、建宁县1716平方公里、将乐县2241平方公里、永安市2931.16平方公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按照《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检查办法》、国家三调办《关于调整三调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70;支付期次说明: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三调成果市级预检并通过省级验收后预付合同总额的70%;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三调成果市级预检并通过省级验收后预付合同总额的70%;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三调成果市级预检并通过省级验收后预付合同总额的70%;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30;支付期次说明:项目通过国家级最终验收后支付合同尾款3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乙方提交合格成果并甲方支付全部项目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签订后,如果中标人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或者因中标人违约导致招标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赔偿项目中标总额,并归还招标人已支付的服务费。10.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日期完成预检任务,应向招标人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3%计算, 最迟不得超过省三调办要求提交县级成果的最后时限。如果中标人在核定的拖延日期最后时限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招标人有权因中标人违约解除合同,而中标人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的违约金。经招标人确认属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的,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0.3、合同项目经验收不合格的,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提交检查成果,给招标人遭受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0.4、对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招标人的调查成果,中标人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费并要求中标人追回调查成果及资料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0.5、中标人如将合同部分或全部转包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作业,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中标人还需向招标人赔偿已付服务费的10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福建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依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检查办法》要求的“完成一个,检查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对三明市各县(市、区)调查成果进行市 级预检,保证调查单位在工期内按时完成并提交成果,成果合格率达到100%。14.2工作内容14.2.1成果完整性检查(100%检查)检查报送的调查成果是否有资料清单,是否包括土地调查记录手簿(电子手簿)、外业实测成果、地物坐标点成果表、对应的矢量文件和土地调查记录手簿(电子手簿)、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举证成果;基础数据包中矢量数据的原始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格式、元数据格式、权属代码表等的格式是否按照《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规定要求;各类汇总表结构是否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规定格式;“互联网+”举证成果格式正确性,汇总表格按国土调查规定格式的正确性,内容的完整性;各类扫描资料格式正确性;各类文字报告内容、县级调查情况说明格式正确性,内容的完整性。14.2.2数据规范性及有效性检查(100%检查)检查县级调查成果数据能否正常打开、浏览、查询;县级数据库建设是否规范、数据质量标准各相关技术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库标准;是否与相关自然资源数据的整合衔接,数据内容有否冲突、数据边界是否存在矛盾。14.2.3接边检查(100%检查)检查辖区内县与县之间各类界线接边情况;公路、铁路、河流等重要地物接边情况;遥感影像反映明显的地物界线接边情况;图斑地类属性、图形等的接边情况,确保数据成果属性一致,图形正确。14.2.4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检查(100%检查)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检查办法》预检要求进行检查。14.2.5其它检查(100%检查)按省 级资料检查的要求对辖区内县级成果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重点检查县级自检报告和检查记录。14.2.6图斑核查(1%)对各县(市、区)内业调查图斑随机抽取不少于1%的比例进行内业检查,并根据内业检查情况对外业进行实地核查(不少于内业抽取图斑的1%)。14.2.7根据预检发现问题及作业单位整改情况编写市 级预检报告。14.3主要依据14.3.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14.3.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14.3.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14.3.4《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14.3.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14.3.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14.3.7《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14.3.8《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14.3.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14.3.10《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5号)14.3.1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国土调查办发〔2019〕6号)14.3.12《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7号)14.3.13《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闽自然资发〔2019〕30号)14.3.14《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技术实施细则》(闽国土调查办〔2019〕5号)14.3.15《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闽国土调查办〔2019〕7号)14.3.16《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调查成果报送要求的通知》(闽国土调查办〔2019〕1号)14.3.17《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检查办法》(闽国土调查办〔2019〕10号)14.3.18《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通知》(闽国土调查办〔2019〕14号)14.3.19《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汇总》14.3.20《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明国土调查办〔2018〕1号)14.3.21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14.3.22经审批的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技术设 计书14.3.23国家、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检查验收办法14.3.2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等14.4提交成果14.4.1《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检查记录表》;14.4.2《三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预检报告》。14.4.3省三调办要求提交的市 级检查等材料。以上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均包含纸介质文本和电子数据文档。14.5保障要求(1)人员要求:为确保本工程安全、快速、高质量地完成,预检单位需组建项目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和管理,项目组至少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必须取得测绘类、地理信息类或数据库管理中的一类高级工程师)、工程师12名(取得测绘类工程不少于3人、地理信息类不少于3人)、熟悉土地调查工作的助理工程师10名。同时,必须不少于30%的技术人员参加过省 级以上三调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中标人应安排4个技术人员在发包单位常住,负责三明市区(含梅列、三元)三调成果预检,另每个县(市)安排2人驻点对县级成果开展预检。如遇工期要求紧急时,需增派相应技术人员,保证按时完成市 级预检。(2)设备要求:中标人应自行准备用于市 级预检所需要的设备。(3)车辆要求:提供1辆越野车常住业主项目所在地保障项目顺利开展。(4)中标人应在中标2日内根据招标人的预检工作方案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有关职称及合格证书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14.6报价要求14.6.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给定的范围及任务,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规定的取费标准、困难类别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为综合价格,且只能有一个报价。14.6.2投标人投报的综合价格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运输、作业、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税费及质量检查验收费用等最终提交成果前的一切费用。14.6.3综合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14.7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14.7.1承包方式:本项目为包工包料。除招标人提供的调查成果资料外,完成本项目必需的其他资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不得转包,中标人在市 级预检过程中若有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4.7.2合同价款及结算: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包干(即中标人投标综合价格)。综合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14.8项目工期在省 级要求提交各县(市、区)三调成果时限前完成市 级预检。14.9保密要求14.9.1中标人在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电脑应不曾连接过互联网,并在作业过程中不得连接互联网(拆除网卡);提供未使用过的移动存储设备。14.9.2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影像图资料、土地利用现状成果、权属调查资料、数据库成果和采购人在检查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及资料。14.9.2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包括影像图资料、土地利用现状成果、权属调查资料、数据库成果和采购人在检查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及资料。14.9.4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销毁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保留备份。14.9.5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14.9.6在开展县级成果市 级预查时,由招标人提供固定场所,投标人不得将检查数据带离招标人提供的固定场所。14.10安全文明作业要求14.10.1中标承包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负责制。14.10.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认真负责,严格管理,遵章守纪,安全作业”的管理要求。14.10.3加强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14.10.4现场作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充分关注和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保证在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相关作业,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置,使其安全得到保证。14.10.5在作业中如遇到环境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时(如遇交通拥堵、恶劣气候条件等等),则应在得到业主的同意后停止作业。14.10.6野外作业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告标志等安全防范做事,以保证作业及过往人的安全,并尽量不影响过往车辆及行人的通行。14.10.7户外、野外作业期间,应加强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并把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现场每位作业人员。14.10.8在作业完成后,应全面清理现场的环境,以保证现场的清洁。不得污染环境,破坏公共设施及国家自然资源。14.10.9如因中标方原因导致的任何行政处罚,或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的,中标方应负全责。14.11质量要求预检后的调查成果须通过省 级验收和国家级核查。14.12付款方式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12个县(市、区)三调成果市 级预检并通过省 级检查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0%;通过国家级核查后付清尾款合同总额的30%。14.13违约14.13.1合同签订后,如果中标人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或者因中标人违约导致招标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赔偿项目中标总额,并归还招标人已支付的服务费。14.13.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日期完成预检任务,应向招标人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3%计算, 最迟不得超过省三调办要求提交县级成果的最后时限。如果中标人在核定的拖延日期最后时限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招标人有权因中标人违约解除合同,而中标人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的违约金。经招标人确认属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的,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4.13.3合同项目经验收不合格的,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提交检查成果,给招标人遭受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4.13.4对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招标人的调查成果,中标人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费并要求中标人追回调查成果及资料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4.13.5中标人如将合同部分或全部转包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作业,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中标人还需向招标人赔偿已付服务费的100%。14.14其它要求14.14.1、上述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含中标人复印招标人提供的宗地权属资料及测绘控制资料费用。14.14.2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接受招标人考勤,如未按要求履行承诺的,采购人发现缺勤的1次每人扣款1000元人民币,缺勤达到10次以上(含10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14.14.3在施工期间因不可抗拒等因素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协商,经招标人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工期。14.14.4如因国家、省三调政策、实施方案调整应按调整的内容更新或补充调查、检查。14.14.5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 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 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14.14.6投标人须经福建省土地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备案的单位;14.14.7投标人须已承担三调调查或监理项目;14.14.8投标人在三明市承担三调项目不超过三个(含监理);14.14.9若中标人已在三明市内承担三调调查和监理项目的,其所承担的三调成果市 级预检由招标人选择确定具有相当资质的作业单位进行预检。预检费用根据其所承担调查或监理的相应县(市、区)域面积与中标金额进行折算费用(即:中标金额÷三明市辖区总面积×中标人承担调查或监理的县(市、区)域面积),并由招标人从中标费用中支付给招标人选择的作业单位。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叁仟柒佰柒拾元整(¥353770.00)。15.5.2因中标人为泰宁县三调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条第十四款第九点要求,将泰宁县(面积1528.8平方公里)三调市级预检工作交由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进行作业,折算后费用25230元,由招标人另行支付给第三方。故现中标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叁仟柒佰柒拾元整(¥353770.00)。。

甲方: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乙方: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三明市崇桂新村86-15楼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B区6号楼3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刘保华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秦建雨

联系方法:189*****344联系方法:188*****56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路支行
账号:账号:4169 7697 5112


签订地点:三明市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检 调查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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