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镇新星村道路加铺沥青及维修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35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镇新星村道路加铺沥青及维修工程已由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实施新星村道路加铺沥青及维修工程的决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滨江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现委托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滨江镇新星村
(2)规模:工程造价约129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修补路面约2050m2;拓宽路面约660m,C30混凝土侧石按砌约660m;摊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 4cm厚,长度约2000m,宽约5.5m。
(3)招标参考价:1286834.70元
(4)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0日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工程方案及清单中注明的滨江镇新星村道路加铺沥青及维修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5月20日 0:00时起,至2019年5月25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18%-22%,级差为一个百分点,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抽签确定中标下浮率。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滨江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泰兴市滨江镇新星村
联系人:
电话:
施正国
0523-8760982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人:
马梦微
电话:
15961038410
日期:2019年5月17日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