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坞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1
四坞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四坞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投资【2017】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限价: 268.1021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官网的信用服务中查询投标企业有无不良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7 08:30至2019-05-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6-25 09:30,地点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嵩山中路 | 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701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钟迈 | 联系人: | 赵丁 |
电话: | 电话: | 159*****109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jzdszb@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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