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南光明港路141号鳌峰小区2号楼410招租公告

台江区南光明港路141号鳌峰小区2号楼410招租公告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台江区南光明港路141号鳌峰小区2号楼410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平方米)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台江区南光明港路141号鳌峰小区2号楼410

福州市台江区南光明港路141号鳌峰小区2号楼410

8

42.95

3(含3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支付同时预存水电履约保证金按第一个季度租金的50%缴交,承租人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应在合同签订前付清。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年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押金:第一年的三个月租金。

4、装修期:3个月(含租赁期内)。

5、租赁用途:住宅(仅限居住,不得用于其它经营性商业用途)。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7、竞价保证金:3,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42.95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该租赁物的水、电、物业费自理。

5、该小区是老旧小区,按实际现状进行招租,意向承租人应事先到现场踏勘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合理投标报价。

6、该标的租赁时,按格式合同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标的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变更、解除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和违约责任条款等。租赁合同一旦生效,双方都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因出现提前终止情形而终止的,应重新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期间内出租物业如遇市政建设、土地收储和企业改制等情形需要承租户搬迁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予以免责。

7、承租人获得承租权后,若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标的物转租、分租、转借他人,住宅内不允许进行违法犯罪事项,一经发现,即时终止合约无条件收回住宅并没收租赁押金。

8、承租人自行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责任,及自行出资整改该租赁标的物水、电并承担其所有费用,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并经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承租人自行办理装修消防、环保、营业执照等申报及验收工作,应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投资和装修,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前期设计等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不能因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10、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设施无偿无条件完好移交出租方,不得破坏,否则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含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处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租方应予以补足。

11、出租方拥有该标地物外立面广告牌资源的拥有权、租赁权和支配权。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中标物的外观结构立面、不得在中标物外墙出租或加建广告牌及大门口前设单位门牌等。若承租人私自设广告牌或单位门牌,出租方有权对此处全部广告牌或单位门牌进行强制性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广告牌或单位门牌有绝对地处置权,对此处全部广告牌或单位门牌进行强制性拆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全额承担。

12、如承租人今后需要增容该标的物的容器变压量,手续及费用由承租人办理和支付。

13、承租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押金、第一期租金和水电履约保证金。

14、住宅安全包括消防、治安安全等问题,承租人自行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5、承租人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功能(尤其是厨房及卫生间结构),否则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16、每个意向承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意向承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7、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8、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住宅(仅限居住,不得用于其它经营性商业用途)。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于签订合同前将押金、第一期租金和水电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9、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8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19年5月28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19年5月28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9年5月28日17时。

5、看样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31*****138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年5月29日15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zulinyewu.pdf" target="_blank">《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zulinyewu.pdf" target="_blank">《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

传真:****-********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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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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