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环保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车辆安全环保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二次询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具备能力的车辆安全环保检测商报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车辆安全环保检测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9-KJSH-4001
三、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及方式:服务内容:1.车辆外观和使用安全检测;2.灯光检测;3.车辆制动检测;4.尾气排放环保检测。服务地点:华东地区五省一市(含广东东部地区)不少于25个地点。服务方式:上门检测服务。
四、报价方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军队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对制造商或供应商资格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为中国国籍,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询价项目服务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项目及所要求的检测服务能力。
3.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以上附官网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5.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活动。股东有关联的,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
五、询价报名时间及询价文件发售
(一)发售询价文件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询价文件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老真北路160号综合楼2楼投标受理办,现场办理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购买询价文件应携带的资质证明材料
(一)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要求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人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果以上资格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上级主管机关或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四)具备机动车辆检测资格的合法证明文件。
备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询价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询价要求的不予发放询价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其具体报价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报价范围及付款方式:投标人报价含本次检测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一)全部设备、材料费(含附材):含运到检测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应分别报价,并附详细清单(注明单价、数量、复价等);
(二)出具报告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须分类列出);
(三)税金(各种税金要注明税率、税值);
(四)签订合同,完成检测项目后付款,如因买方原因未完成检测项目,则至少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不低于60%。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5月27日13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5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
(3)询价开始时间:
2019年5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
九、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寄达或现场递交。
十、报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2019年5月24日17:00前提交采购方。
十一、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向招标人交纳合同总价1.5%(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成交服务费。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部战区空军物资供应协调中心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老真北路160号
联系人:苏伟
联系电话:***-******** 180*****775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老真北路160号
电子邮箱:DKwuzi@126.com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物资供应协调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延平路支行
东部战区空军物资供应协调中心
2019年5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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