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工程(道排、清淤、路灯)招标公告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工程(道排、清淤、路灯)招标公告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工程(道排、清淤、路灯)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工程(道排、清淤、路灯)

工程地点:城阳区

工程建安费:330万元

工程类别:三类

工程规模:完成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改造工程,其中包含道排、清淤、路灯, 本工程为甲供材,中标单位实行轻工辅料。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符合性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六、联合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八、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9年5月17日9时至2019年5月23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城阳区春阳路167号,电话:********)进行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和公章的复印件。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十、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300元,供应商于报名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清淤 道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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