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环创方案、材料及安装项目招标的补充公告

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环创方案、材料及安装项目招标的补充公告

各相关投标单位:

因相关单位质疑,经与采购人商定,现对“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环创方案、材料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JCG2019GKZB038号)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部分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保留2位)。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得满分30分。

2

技术标响应

20分

材料检测:原材料检测报告:

①、木材:所用板材甲醛含量需符合国家标准E1级≤1.5mg/L,提供板材甲醛检测报告。(2分)

②、油漆:需符合国标GB28007-2011的重金属(Pb、Cd、Cr、Hg)含量要求,提供检测报告。(2分)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原厂商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每有一项得1分,共3分。(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完善的得6分,其余以2分往下递减,不提供得0分,满分6分。

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7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2分,不满足得0分,满分7分。

3

样品

1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打分,具体按样品清单中的产品名称、规格、材质等标注要求来提供样品。最高得12分。

①、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全部样品、产品制造工艺的符合性、产品用材的符合性高;高度满足产品功能、设计造型;产品性能的先进性;产品安全性、耐用性、结构稳定性好的8—12分;

②、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全部样品、产品制造工艺的符合性、产品用材的符合性较好的5—7分,

③、仅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全部样品、产品制造工艺的符合性、产品用材的符合性差的1—4分。

④、未提供样品的和样品不全的,则样品分为0分。

(所有样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样品不得粘贴、设置任何标志,中标后将作为成品质量对比样本封存)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假应答技术偏离表的 ,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

4

方案阐述

18分

根据投标人现场阐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现场阐述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所提供的产品介绍、工艺效果图、细节图等),优得15-18分,良得8-14分,一般得1-7分,不阐述不得分。

(满分18分)(自行配备现场讲述相关设备,述标时间10分钟)

5

施工、安装方案

10分

具有详细的施工进度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优得7—10分,良3—6分,一般得1—2分。

6

售后服务

8分

①、投标人在扬州市范围内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在江苏范围内(除扬州外)的得1分,江苏省外得0.5分,本项不重复计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根据投标人对所提供货物在质保期外售后服务的服务措施、费用、维护方案、应急方案情况等横向对比打分,得0-3分。

③、根据投标人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清单进行横向对比打分,得0-3分。

7

综合分

2分

①、投标人获得原厂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②、投标人具有原厂商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得1分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以修改后的为准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材料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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