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用车招标公告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防火专用车
询价采购公告
致各供应商:
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纳入2019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1、项目编号:YJCG2019XJ02
2、项目名称: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防火专用车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本项目总预算为245,000.00元。 清单如下(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备注
1
车辆类型
指挥车(需具备汽车产品公告,并提供公告证明)
2
底盘型号
LBA6482LQ4(或优于其性能)
3
底盘发动机功率
≥108kW
4
发动机排量
≤2.5L
5
排放标准
国Ⅴ
6
燃料种类
汽油
7
驱动形式
四驱
8
变速箱
五档手动
9
最高行驶速度
≥150km/h
10
车身型式
非承载式车身
11
ABS+EBD
有
12
额定载客
7人
13
安全带
全车三点式安全带
14
车窗、锁具
电动车窗+遥控锁
15
倒车影像
彩色倒车影像
16
车载多媒体
多媒体音响+USB插孔
17
副仪表
海拔副仪表
18
地板
PVC地铺
19
后视镜
电动调节
20
方向盘
上下可调
21
空调
冷暖空调
22
内后视镜
防眩目
23
座椅
织物座椅+头枕
24
高位制动灯
25
扶手箱
有中置扶手箱
26
后排杯托架
27
前护杠
前电镀护杠
28
外踏板
两侧外踏板
29
轮毂
铝合金
30
轮胎规格
235/85R16LT
31
总质量
≥2500kg
32
整备质量
≤1910kg
33
轴距
≤2725mm
34
接近角/离去角
≥38°/≥23°
35
前悬/后悬(mm)
≥760/1334,831/1334
36
前/后轮距(mm)
≥1470/1490
37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4890*1800*1940
38
轴荷(Kg)
≥1000/1500
39
警灯、警报、喊话器
森林消防专用长排警灯(安装于车前顶部) 12V;
12V 100W警报器,警报控制器、话筒安装于驾驶室内
41
车辆面漆
森林消防专用橘红色面漆,车身定制LOGO彩条,彩条图案以需方确认为准;
42
专项安全电子设备
专项安全电子设备:专用摄像机,配备DC8-12V的电源,摄像头安装于车内;(若所投产品不为原厂标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独立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所投报设备通过国家GB16796-2009安全防护标准及Q/RDS001-2012红外标准),并提供摄像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3
空气消毒杀菌设备
1套
关键特性指标要求描述:
1、通过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2、通过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甲醛去除率不低于67%;
3、60min对1m3内白色葡萄球菌的消亡率为99.90%至99.91%;
4、专用电解液的各指标依照GB1886.9-2016食品添加剂盐酸的检测结果,对比标准值均合格。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3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质检合格证。
3.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6付款方式:
3.6.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
3.6.2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15天内全额支付。
3.7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基本条件
4.1.1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资格要求
4.2.1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2报价人2018年07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4.2.3报价人2018年07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4.2.4报价人2017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5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的信用记录,由报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4.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2.8若多个报价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型号,只接受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一家报价人参加投标;
4.2.9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17:00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录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 )。
注:①报价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询价。如果报价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报价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楼六楼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马女士 188*****880(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③报价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报价供应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报价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6、询价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下交纳方式
(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要求,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代收代退投标(交易)保证金服务。
(2)参加此次询价的报价供应商,询价保证金须在2019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必须以报价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收现金进账,并在备注栏上载明“YJCG2019XJ02”,本项目需交纳询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保证金交纳后,请到元江县文化路125号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保证金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鲜章、进账单或电汇单),保证金收据原件须扫描至报价文件中。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须提供合同原件);未获得成交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公示期结束后,询价保证金将自动退还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
账号信息如下: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丁 师 ****-*******
银行账号
****************9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交纳询价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取消其报价资格。
********2">7、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7.1本项目询价将采用电子评审,报价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报价文件为电子报价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
7.2网上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1)报价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报价文件回执”。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报价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5月17起至2019年5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注:建议报价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报价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询价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7.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报价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元江县澧江路64号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现场递交时间:2019年5月24日 8:30~9:00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报价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报价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请报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报价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询价现场。
8、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询价;
地点:元江县澧江路64号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在下述 4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下4个网站公告,因报价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报价无效的由报价供应商自负,采购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报价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10、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地址:元江县澧江路120号
联系人:杨巧琴
联系电话:139*****627
集中采购机构: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元江县文化路125号)
邮政编码:653300
联系人:王素 龙剑
电话(传真):0877-*******
标签: 专用车 森林防火 管护
招标 业主
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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