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新办公大楼餐饮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机关新办公大楼餐饮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拟对省分行机关新办公大楼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分行省分行机关新办公大楼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A230001F********
(三)采购需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机关新办公大楼餐饮外包服务。1、员工的日常餐食供应及服务;2、接待餐食供应及服务;3、餐饮服务区域的综合管理与保洁。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中标供应商,拟向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排名前5名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四)采购期限:两年。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资格预审)。若有效报名供应商不超过5家(含),则不进行资格预审,直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若有效报名供应商在5家以上(不含),则须进行资格预审,选择资格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
(二)资质认证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关联关系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购。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尚在有效期。(若非贵州省内颁发的证书,服务商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合同签署前,办理本地的证书)
4.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贵阳设立分支机构,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服务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服务商中标资格。
5.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完税凭证以及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7.供应商近五年内,未与采购人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采购人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需做出书面承诺)。
8.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
9.供应商不得以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参与投标,注册成立时间也不得晚于2014年1月(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10.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该报表须经正规会计事务所审计,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
(三)业绩经验要求:须具备餐饮项目管理经验。提供2014年1月以来餐饮服务业绩合同至少三个,单个合同总额年均不低于200万元。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报名前自行登录农行“农银e管家”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登录网址“https://e.abchina.com/jcgys/”。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5月24日(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201号(农行贵州省分行1603室)。
(三)联系人:林女士,电话:****-********。
四、
五、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制作及封面要求。材料纸张规格统一采用A4并胶装,封面标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机关新办公大楼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报名单位:XXX公司”等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内页要求。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材料内容要求如下: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14年1月以来餐饮服务业绩合同至少三个,单个合同总额年均不低于2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需审核合同原件)。
4.2017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出具的“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近五年内,未与招标人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招标人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和“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完税凭证以及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注册地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贵阳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申请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出具承诺书(原件);
8.供应商提供该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须提供原件备查);若非贵州省内颁发的证书,服务商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合同签署前,办理本地的证书(申请人出具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9.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有)。
六、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3.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准备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4.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行对其资格审核之用,恕不退还。
5.提供的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通过报名审核或接受项目邀请后,未参加项目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当年其他项目的采购。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贵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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