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九子沙村第十经济合作社一处鱼塘招投标公告招标公告

三江镇九子沙村第十经济合作社一处鱼塘招投标公告招标公告


三江镇九子沙村第十经济合作社拟将本社辖区内一处鱼塘的承包经营权委托三江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发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发包标的物基本情况:

1、位置、面积、应交保证金、投标底价等:

资产编号

资产

类型

面积(亩)

承包

期限

投标

保证金(元)

投标底价

(元/年/亩)

用途

标的物地址

********5010-0014

鱼塘

约83(测量为准)

10

200000

1680

依法养殖

地古鱼塘

注:上述资产资源递增情况每五年递增20%

2、发包标的物的承包费的缴纳方式、押金等其他情况详见承包合同样本。

二、投标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如有拖欠本社或本社行政村辖区内承包款的(含配偶、子女和近亲属),必须还清后,才有资格报名投标。已递交标书的,经招标方确认有违反上述原则的,可当场决定标书无效。

2、投标程序:(1)投标方式:时段竞投;投标期限:自2019517日起至201952411点止(2)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限内先将相应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3)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报名,经交易中心核实无误后出具《投标资格确认书》;(4)投标人收到《投标资格确认书》后可立即或于201952411点前(以三资办钟表时间为准)到交易中心填写标书并交给交易中心保管(密封、拍照),超过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不接受投标,已缴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财政结算中心;开户银行:江门市农村商业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2;款项来源: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九子沙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竞投保证金。

4、标书填写要求:

(1)招标单位已公开标底价,投标价高于或等于标底价为有效标书,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书。

(2)投标人可在标书签名、按手指模;或盖公章。

(3)标书应装入密封袋,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人和竞投项目名称,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人或代理人的指模,个人加盖指模,并写上投交标书的时间。

(4)标书应在交易中心指定的地方填写,填写时间约十分钟,若投标人未能确定投标价的,应在确定投标价后再领取空白标书和信封,填写后当即密封交由交易中心拍照保管。

(5)标书一经投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承包合同样本已发给投标人阅读,投标人必须完全同意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方能参加投标。

注:此过程参与者必须是同一人,出现银行存款单、竞投确认书、标书上的姓名与竞投人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时,不受理投标。

三、实地查看:投标前,投标人可自行到发包标的物所在地实地查看,或联系招标方协同到实地查看。联系人:陈润生联系电话:134*****601

四、开标、唱标:

1、交易中心定于2019524午3点30分在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于当日下午3点20分之前凭确认书和身份证原件登记后入场。

2、开标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异议后当众拆封,按标的物顺序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投标价高于或等于标底价的为有效标书,低于标底价的为无效标书。每项标的物价高者为中标人;同一标的物若出现多张标书同为最高价的,则在最高价中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原土地承包者、本村村民、较早递交标书者。

3、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不影响开标结果。

4、开标后按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者应于公示期满三天后十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弃标处理,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5、不中标者或放弃投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完毕后由招标单位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给投标人(若跨行退款的,相应手续费由投标者承担)。

6、开标后招标方未经中标者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承包合同条款,否则,招标方应赔偿中标者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

1、本承包合同只提供一般收据,如需要发票税费由承包者支付。

2、中标者在承包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承包款,包括现有水利设施的客观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

3、标的物范围内禁止饲养一切禽畜。

4、最后一年的承包款不得用合同押金抵扣,逾期付清承包款的仍按照违反合同论处。

5、中标者应于签订合同当日额外向属地村委会支付总合同标的额5%的费用作为村委会的公共事务管理费。

六、联系方式 :

1、招标方联系人:陈润生联系电话:134*****601

2、江门市新会区三江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三江镇圩镇中心一路;联系电话:****-*******

七、投标人在投交标书前应清楚了解本招标方案的内容和相应的合同样本条款,投交标书后视为自愿接受本招标方案和合同样本的约束;本次招投标的解释权归三江镇九子沙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八、上述发包事项均经过我社民主议事程序,所有发包标的物均真实、有效和可支配,一切因本发包产生的纠纷均与其他人员无关。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九子沙村第十经济合作

经办(受托)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195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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