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为依托电子商城,积极探索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入账、转资、结算”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保障本公司对产品自主选择权,需招募装修装饰工程类服务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
本招募项目为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装修装饰工程类服务招募项目,招募代理机构编号:XYZB-NXYC-
*******,招募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募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服务内容:本次招募适用于宁夏联通装修装饰工程类服务,包括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联通)办公楼及办公区域、营业厅、门头/背板等的装修(饰)、装修(饰)拆除、修缮及配套设计。
1.2招募有效期:本次招募结果长期有效,后期将根据需要实施补充招募。
1.3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根据招募服务内容划分为三个标包,分别为:
1)标包一:项目设计类
2)标包二:装修装饰工程类(含渠道门头/背板)
3)标包三:装修装饰设计及工程类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标包一:项目设计类
2.1.1申请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募所报标包内容。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2.1.2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如申请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1.3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4承诺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
2.1.5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类设计丙级以上或具备完成设计效果图、工程量清单及造价的专业设计人员、造价人员。
2.1.6环保要求:承揽营业厅、门头/背板、办公楼装修饰类工程所使用材料或原材料、配套必须的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环保证明或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涉及的垃圾清运处理不得产生二次环保污染。
2.1.7工期要求:原材料具备在工程工期要求范围内(含法定节假日),将所有符合质量、工艺要求的装修装饰类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含购买、制作、包装)配备至需求单位指定服务地点(含乡、镇、村)的能力。
2.1.8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上一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的2017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1.9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业绩。提供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提供若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订单的关键页复印件,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上述关键页指: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等)。评审过程中原件备查。
2.1.10人员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在供应商外网平台映射合作方门户主账号,进行相关目录维护,新增产品、产品推送等工作。能够及时回应及满足分公司需求并无条件接应买方急单要求(含法定节假日等),提供24小时服务。
2.1.11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2.1.12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设计服务所使用的素材或要素应获得著作权等权利人的使用授权或许可,供应商需证明所涉素材或要素的合法来源;保证宣传物料及制作类产品没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构成针对第三方的不正当竞争。
2.1.13申请人须承诺中选后在宁夏设立办事机构。
2.1.1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属于中国联通黑名单的单位。
2.1.1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2标包二:装修装饰工程类(含渠道门头/背板)
2.2.1申请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募所报标包内容。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2.2.2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如申请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2.3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4承诺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
2.2.5资格要求需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应等级数量的安全员证书
2)供应商具备服务能力且在经营范围内明确含括相关经营内容。
2.2.6环保要求:承揽营业厅、门头/背板、办公楼装修饰类工程所使用材料或原材料、配套必须的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环保证明或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涉及的垃圾清运处理不得产生二次环保污染。
2.2.7工期要求:原材料具备在工程工期要求范围内(含法定节假日),将所有符合质量、工艺要求的装修装饰类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含购买、制作、包装)配备至需求单位指定服务地点(含乡、镇、村)的能力。
2.2.8涉及室外装修装饰工程服务开工前需具备政府相关部门等的审批。
2.2.9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上一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的2017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2.10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工程类项目(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业绩。提供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提供若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订单的关键页复印件,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上述关键页指: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等)。评审过程中原件备查。
2.2.11人员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在供应商外网平台映射合作方门户主账号,进行相关目录维护,新增产品、产品推送等工作。能够及时回应及满足分公司需求并无条件接应买方急单要求(含法定节假日等),提供24小时服务。
2.2.1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2.2.13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设计服务所使用的素材或要素应获得著作权等权利人的使用授权或许可,供应商需证明所涉素材或要素的合法来源;保证宣传物料及制作类产品没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构成针对第三方的不正当竞争。
2.2.14申请人须承诺中选后在宁夏设立办事机构。
2.2.1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属于中国联通黑名单的单位。
2.2.16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3标包三:装修装饰设计及工程类
2.3.1申请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募所报标包内容。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2.3.2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如申请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发布单位: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