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办应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应急办应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区应急办应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10-040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应急办应急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1、徐汇区应急办应急平台硬件设备(部分)及集成。具体包括数字录音系统、多路传真系统以及图像接入系统等,主要设备包括相关服务器、光端机、解码器、模拟矩阵、交换机、磁盘阵列、磁带库等。2、应急综合业务系统软件开发。具体包括值班管理、预案管理、应急资源管理、公文处理、事件处置、案例管理、应急评估等子系统。3、应急管理(值班)场所局部光缆敷设以及显示设备的采购安装。供应商必须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项目实施周期:自报。
项目地点:徐汇区漕溪北路336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所有采购内容采购、开发、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培训及保修等。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如供应商无软件企业资质,必须明确负责本项目软件开发的有关公司并提供相应资质,并提供联合投标申明,本项目由系统集成供应商总负责。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提供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10年11月30日-2010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公开发售。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0年12月3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于2010年12月3日下午5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0日(周一)上午1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
九、2010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
电 话:*********8133、8136 传 真:********
联 系 人:鞠云、曾妮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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