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镇幼儿园新风系统采购
金港镇幼儿园新风系统采购
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金港镇幼儿园新风系统采购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科受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金港镇幼儿园新风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港镇幼儿园新风系统采购
标书编号:ZBZC2019-G006
采购预算:103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金港镇幼儿园新风系统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公告期限: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4:3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09:30时整(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3楼B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3楼B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19日13:30~14:00(北京时间)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6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科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3楼B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郁沛韬、瞿晓忠
联系电话:****-******** 传 真:****-********
2、采购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建华 联系电话:****-********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开户行:张家港保税区中国银行
帐号: ********4397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两种形式之一。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科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账户转出。
特别提醒:采用其他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科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一、技术条款
一、产品配置
★1、幼儿园每个教室配备2台柜式洁净新风机组合。(教室的建筑面积区间为120平方米-150平方米,高度为3.2米-3.5米)。
二、技术要求
1、净化方式(技术):净化方式需符合国家标准,驻极静电净化方式另需提供长期消除臭氧的解决方案);
2、过滤网清洁维护;便于定期更换或清洗;
3、安装方式:柜式安装、送/排风系统采用上送下回;
★4、新风量:每个教室组合新风总量≥750m3/h,且组合中单台设备新风量≥300m3/h,风量可调,室内保持微正压;
5、额定电压:220V;每台额定功率≤150W;
★6、运行噪音:每个教室新风设备组合同时开启并调至最大风量运行时室内噪音≤50dB。投标时需要出具投标产品的CMA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同等环境下的CMA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满足此项招标要求;
7、全热交换器:双向流热回收新风系统,温湿度同步交换,不产生冷凝水和二次污染,必须具备阻燃、防霉抗菌特性,热回收效率≥70%,双向置换空气,全热交换器 5年质保;
8、风机:高效直流无刷风机,新风和排风为单独风机,电机寿命≥8 年;
9、过滤网:物理的复合过滤网(含初效、中效)不低于G4,物理HEPA(高效过滤器)过滤等级不低于 H13,不产生冷凝水和二次污染,HEPA滤网PM2.5吸附率>90%,PM2.5过滤效率≥97%,物理除尘的过滤器具有杀菌功能;
★10、净化指标:在120-150平方米的标准教室空间内,在无人状态下,新风设备组合开启并运行一小时后教室空气质量指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PM2.5≤60μg/ m3;CO2≤0.1%(或教室空气中CO2含量≤1000ppm);甲醛≤0.08mg/ m3;总挥发性有机物≤0.5mg/ m3;臭氧≤0.15mg/ m3;氨≤0.18 mg/ m3;浮游菌总数≤150cfu/ m3 (上述参数浓度限值、含量限值均为1小时均值)。投标时需要出具同等环境下的CMA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满足此项招标要求;
11、控制方式:彩色触摸屏控制、界面显示温湿度、PM2.5、CO2、可调节风量等参数,能够设置定时开关时间,实现无人操作;
12、运行时间:机组满足 24 小时运行;
13、安全认证:电机需具备 3C 认证;
14、机体:机体结构为全金属,钢板厚度≥1mm,表面为电泳或喷涂工艺。材料须环保、无毒、防静电;
★15、后期维护:每台新风机每学期维护成本须≤500元,生产商(代理商)须定期检测,保证耗材及时供货并提供上门服务。
(三)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幼儿园新风系统数量明细
序号 | 单位 | 普通教室数量(间) | 设备数量(台) | 备注 |
1 | 金港幼儿园 | 36 | 72 | |
2 | 港区幼儿园 | 15 | 30 | |
3 | 崇真幼儿园 | 27 | 54 | |
4 | 南沙幼儿园 | 25 | 50 | |
小计 | 103 | 206 |
(四)、核心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新风系统 |
带★的为必备要求。
注:1、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人将不再受理。
2、凡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附件(附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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