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李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代理)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地址:洞桥镇李家村
工程造价:约239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部分自筹
工程规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与技术服务
结构类型及层数:/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项目安全资质等级要求:合格
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200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污水管道工程(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污水处理池: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不含临时)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要求200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个体合同工程100万(含)以上施工业绩。(报名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处理施工、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环保验收、一年保修服务等。
标段:1个
招标代理单位经办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经办人:傅先生,联系电话:****-********
报名提供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
2、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证书、鄞州区交易证(联合体参与只需市政一方提供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不含临时)的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市政公用工程企业三类人员(A、B、C证各一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可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和宁波市无在建项目(按宁波市规定有业务奖励的需提供工程名称和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交易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
7、联合体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报名时间:2010年 12 月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公共交易站办公室(章远路150号,镇政府大院内)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费用: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
1、凡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登出或在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公示时间内不能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的环保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根据鄞预办[201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具体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投标报名单位≤9家的,则全部入围,若投标报名单位>9家,则于2010年12月3日下午15:20时进行抽签(抽签时交易员须持交易证和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未准时出席、未带交易证或身份证的将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确定9家正式投标单位。
5、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在投标报名前(2010年12月3日下午15:00时前)将壹拾伍万元信用保证金交到帐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鄞州银行洞桥支行;帐号:****************9,信用保证金交纳方式为总公司支票或汇票,分公司或者办事处交纳的均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报名时凭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开的收款收据参加报名。
6、凡参加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随带开具给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申请函,其格式如下:
申请函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因本公司参加×××工程项目投标,特到贵院查询本公司和法人代表(姓名)、项目经理(姓名)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请予接洽。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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