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嘉中学校园公共区域管理第1次 招标公告
南嘉中学校园公共区域管理第1次 招标公告
嘉鱼县南嘉中学校园公共区域管理采购项目
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嘉鱼县财政局HBXNJY2019-C-019计划和(无)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鱼县南嘉中学的委托,对嘉鱼县南嘉中学校园公共区域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TXZB-CZCG-2019-048
(二)项目名称:嘉鱼县南嘉中学校园公共区域管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2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TXZB-CZCG-2019-048
(2)项目包名称:嘉鱼县南嘉中学校园公共区域管理采购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物业管理
(5)数量:(数量单位)
(5)数量:1项
(5)服务期:(天/月/年)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7)服务期:1年
(8)其他:/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3.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4.磋商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⑶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⑷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要求:
(一)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⒈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⒉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4.针对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请携带以上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齐全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领取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交纳社保证明资料,并提供网上查询链接。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意: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10:30时整截止(10:00时整开始接收), 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二)时间:2019年5月30日10:30时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嘉鱼县南嘉中学
地址:咸宁市嘉鱼县发展大道176号
联系人:曾校长
电 话:139*****25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联系人:陈国俊周燕玲徐斌
电话:***-********
八、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9日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包名称:
项目包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
授权代表姓名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注:本表以上内容均需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以下内容需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 |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授权代表签字: |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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