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监察支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且与本项目相适应检测能力已包含在资质认定批准的能力范围内;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年报、上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上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单位自己承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监察支队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716) 3、预算编号:10-19-008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三方服务;数量:1项;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19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2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2)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4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3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30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22楼8号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22楼8号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后,须携带以下证件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30-11:30分,下午13:00~15:00(法定和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2010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本次投标。审核所需资料: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需要在网上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磋商文件每份6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